所有文章 · 發布於 2026-10-02
英文句子可以用介系詞結尾嗎?六條學校教的文法規則,母語作家天天在打破
「句子不能用介系詞結尾」「不能把副詞插進 to 和動詞中間」「不能用 And 開頭」——這些規則你一定背過,但多益官方範例試題自己就在題目裡用介系詞結尾了七次。這篇追查六條學校規則的來歷:有的是一位詩人 1672 年的個人品味,有的是一位文法家 1770 年的「我覺得」,有的正在改變。最後回到一則讀者回報裡的 just now,看看真正的文法規則長什麼樣子,以及多益到底考哪一種。
一則回報:「has finished … just now 應該也對吧?」
七月,一位讀者在文法練習的「現在完成式」單元按下回報。題目的其中一格是這樣的:
He ------- his homework just now.
finished/has finished/finish/finishing
答案是 finished。讀者留言:
He has finished his homework just now 應該是正確的
這是個好問題,因為讀者的直覺有一半是對的。Michael Swan 的《Practical English Usage》(第三版,2005, Oxford)第 307 節講 just,其中一段專講 just now:當它的意思是「剛剛」,可以放在兩個位置——
- 放在句尾,通常配過去式:I telephoned Ann just now.
- 放在句中、緊貼著動詞,過去式或現在完成式都可以:I've just now realised what I need to do.
所以 He has just now finished his homework 是成立的;He has finished his homework just now 這種「現在完成式+句尾 just now」,Swan 說的是「通常」配過去式——不是絕對不行,但很少人這樣寫。題目的答案沒錯,可是「just now 一律用過去式」這條規則,比真實的英文少說了一半。
這就是這篇要講的事:學校教的文法規則,很多是真實英文的簡化版。簡化本身沒有錯——沒人能在國一就讀完 Swan 那本厚厚的用法辭典。問題在於,有些規則簡化過頭,有些根本不是文法,而是幾百年前某個人的個人品味,一路被抄進了課本。
三種「規則」:真文法、個人品味、正在變的用法
先把結論放在前面。學校教的規則大致可以分成三種:
| 種類 | 是什麼 | 例子 | 違反了會怎樣 |
|---|---|---|---|
| 真文法 | 母語者自然遵守,違反了聽起來就「不像英文」 | 時態要配時間詞(ago 配過去式)、a/an 看發音 | 母語者會覺得你說錯了 |
| 個人品味 | 某位作家或文法家的偏好,後來被當成規則 | 句尾不能放介系詞、不能分裂不定詞、不能用 And 開頭 | 大部分人不會注意到;少數編輯會改掉 |
| 正在變的用法 | 舊規則還在,但實際用法已經往另一邊走 | 單數的 they、data is | 看場合:有的格式手冊已經改了,有的還沒 |
下面六條,都屬於後兩種。
規則一:句子不能用介系詞結尾?
這條規則有明確的發明人。1672 年,英國詩人 John Dryden 在一篇評論〈Defence of the Epilogue〉裡挑前輩 Ben Jonson 的毛病,引了 Jonson 劇作《Catiline》(1611)的一行:
The bodies that those souls were frighted from.
Dryden 的評語是:「介系詞放在句尾——這是他常犯的錯,我最近也在自己的文章裡發現了。」根據語言學家 Geoffrey Pullum 的整理,Dryden 後來真的動手修改自己舊作裡的句尾介系詞。

為什麼 Dryden 覺得這是錯?他沒說。最常見的猜測是拉丁文:拉丁文的介系詞不能放在句尾,而那個年代的文人認為拉丁文是語言的典範。但英文早在 Dryden 之前幾百年就這樣說話,到今天也是。
九十年後,Robert Lowth 在 1762 年的《A Short Introduction to English Grammar》裡寫得比較公道:句尾介系詞是「an idiom which our language is strongly inclined to」——我們的語言非常傾向這麼說,日常對話和輕鬆的文章都很適合;只是在莊重的文體裡,把介系詞移到前面會比較優雅。注意 Lowth 自己寫的那個子句 which our language is strongly inclined to,就是用介系詞 to 結尾的。
網路上還流傳一則邱吉爾的故事:某位編輯把他文章裡的句尾介系詞改掉,邱吉爾在旁邊批註「This is the sort of nonsense up with which I will not put」(這種我無法忍受的胡說八道),用一個彆扭到極點的句子嘲笑這條規則。可惜這是假的。Quote Investigator 查到最早的版本出現在 1941 年英國的《West Sussex Gazette》,主角是一位不具名的中學英文老師;要到 1943 年,才有報紙把這句話安到邱吉爾頭上。故事是假的,但它的重點是真的:硬把介系詞往前搬,常常比原句難聽得多。
這條規則還有一個流傳更廣、也粗魯得多的笑話。一個年輕人去哈佛找朋友,約好在圖書館碰面,結果迷路了。他攔住一位迎面走來的學生:
"Hey man, where's the library at?"(嘿,圖書館在哪?)
那位學生把鼻子一抬:
"Here at Harvard, we never end a sentence with a preposition."(在哈佛,我們從不用介系詞結尾。)
年輕人連忙道歉:
"Sorry, my bad. Where's the library at, asshole?"(抱歉抱歉。圖書館在哪,混蛋?)
句子不再以介系詞結尾,規則守住了。
順帶一提,哈佛學生真正該挑的毛病不是位置,而是那個 at 根本多餘:where 本身就是「在什麼地方」,Where's the library? 就夠了。Where's … at? 在口語裡很常見,但正式寫作不會這樣寫。

多益範例試題自己就在用
ETS 公開的多益聽力閱讀官方範例試題,題目本身就有七題是用介系詞結尾的:
- 第 33 題:What does the man ask the woman about?
- 第 36 題:What does the man ask about?
- 第 38 題:What is the conversation mainly about?
- 第 74 題:What kind of business does the speaker work for?
- 第 76 題:What does the speaker ask listeners to tell customers about?
- 第 79 題:What are the listeners asked to look at?
- 第 150 題:According to the article, where is Mr. Benavidez from?
還不算第 78 題的選項 (C) He has found what he was looking for.,以及第 196–200 題那封顧客 email 裡的 the paint was not the one I had asked for.
試著照「規則」改寫第 74 題:For what kind of business does the speaker work? 文法上沒錯,但聽起來像法院文件。出題的 ETS 顯然也這麼覺得。
規則二:to 和動詞中間不能插副詞?
to boldly go、to fully understand 這種把副詞插進 to 和原形動詞中間的寫法,叫做分裂不定詞(split infinitive)。很多人學過「不可以這樣寫」。

目前找得到最早公開反對它的,是 1834 年美國《New-England Magazine》上一封署名「P.」的讀者投書,抱怨 to fully understand 這種寫法是個毛病。此後將近一百年,文法書吵個不停。1926 年,H. W. Fowler 在《A Dictionary of Modern English Usage》裡把英語世界的人分成五種:不知道也不在乎什麼是分裂不定詞的;不知道但非常在乎的;知道而且譴責的;知道而且贊成的;知道而且會分辨的。Fowler 說,第一種人最快樂。
1947 年,偵探小說家 Raymond Chandler 的稿子被《The Atlantic》的校對「修正」了一個分裂不定詞,他寫信給總編輯 Edward Weeks,請他轉告那位校對:
when I split an infinitive, God damn it, I split it so it will stay split.
(我要是把不定詞分開了,該死,我就是要讓它分開。)
有時候不分開反而說不通。財經新聞很常見這句:
Sales are expected to more than double next year.(預計明年銷售額會成長超過一倍。)
試著把 more than 搬出去:expected more than to double,或 expected to double more than——前者意思跑掉了,後者根本不成句。在這裡,分裂才是唯一正常的寫法。
範例試題裡沒有出現分裂不定詞——但也沒有任何一題考你「不准分裂」。
規則三:句子不能用 And、But、So 開頭?
這條規則大概是學校作文課留下來的:老師怕學生寫出「And then I went home.」這種沒頭沒尾的句子,乾脆一律禁止。出發點可以理解,但它不是英文文法。
美國出版界最常用的格式手冊《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第 18 版,2024)第 5.209 節收錄了用法學者 Bryan Garner 的看法:把用 and、but、so 開頭的句子當成錯誤,「no historical or grammatical foundation」——沒有歷史根據,也沒有文法根據。另一本權威用法辭典《Fowler's》(第 3 版)也同意,還指出《牛津英語詞典》裡這樣開頭的例句,可以一路追溯到九世紀。
範例試題的聽力腳本裡,這樣開頭的句子隨處可見:
- 第 38–40 題:I can't believe it! And the offices up there have amazing views of the city.
- 第 41–43 題:So let's order the system with the largest screen that falls within that price.
- 第 74–76 題:So I'm asking each of you to be in charge of one extra table tonight.
- 第 80–82 題:But before we start, a few administrative details.
最後一句根本沒有主要子句,只是一個片段,在作文課上會被紅筆圈起來,但它是一位講者開場時再自然不過的一句話。
規則四:可數名詞要用 fewer,不能用 less?
「less 接不可數名詞、fewer 接可數名詞」——less water、fewer bottles。這條規則的來歷,比前面幾條都更像一個意外。
1770 年,Robert Baker 在《Reflections on the English Language》裡寫道:less 這個字最常被用來講數目,「where I should think Fewer would do better」——我覺得用 fewer 會比較好。他還說,No fewer than a hundred 在他看來比 No less than a hundred 更優雅。
就這樣。一個人的「我覺得」,後來被文法書抄成了鐵律。而在 Baker 之前,less 接可數名詞已經用了快九百年:《牛津英語詞典》收錄最早的例子,來自西元 888 年左右阿佛烈大王(King Alfred)的翻譯,swa mid læs worda swa mid ma——「用較少的字或較多的字」。
這條規則在 2008 年還驚動了英國最大的超市。Tesco 的快速結帳櫃台原本寫著「10 items or less」,被批評文法不對;最後在「白話英文運動」(Plain English Campaign)的建議下改成「Up to 10 items」,兩邊都不得罪。
不過,這條規則跟前三條有一點不同:在正式文章裡,很多編輯真的會照它改。數量接可數名詞時用 fewer(fewer complaints),寫正式 email 時照做不會錯。而有幾個地方,連最嚴格的人也接受 less:時間、金錢、距離這類被當成「一個總量」的單位(less than ten dollars、less than three miles),以及 one less thing to worry about。
規則五:they 只能指複數?
學校教的是:不知道性別的單數,用 he or she。Every applicant must submit his or her résumé.
但英文用 they 指單數,從十四世紀就開始了。珍・奧斯汀 1814 年的《曼斯菲爾德莊園》裡就有 any body in their senses(任何頭腦清楚的人)。反而是「單數一律用 he」這條規則比較晚才出現:最早明確提倡的,是十八世紀中葉的文法家 Ann Fisher。
如今主要的格式手冊大多已經轉向。美國心理學會的《APA 格式》第 7 版(2019)建議在不知道性別時使用單數 they;《The Chicago Manual of Style》第 17 版(2017)還勸人在正式寫作裡避免,到了第 18 版(2024)改為認可。Merriam-Webster 也把 they 選為 2019 年度詞彙。
對多益考生來說,還有一種更常見的「單數 they」:指一家公司。範例試題第 41–43 題,男士說:
You know our vendor has raised their prices, right?
vendor(廠商)是單數,後面卻用 their。第 77–79 題講到廣告公司 Torland Advertising,指這家公司的代名詞也全是 them、their、they。課本會教你公司用 it,但英文母語者講到一家公司,常常想到的是「那裡的人」,於是用 they。聽 Part 3、Part 4 的時候,they 很可能就是指一家公司——不一定是好幾個人。
規則六:data 是複數,所以要說 data are?
data 是拉丁文 datum 的複數,所以嚴格的規則說:The data are clear.
但英文借來的拉丁文複數,常常被當成單數用。英國《衛報》的寫作手冊就說:data 雖然嚴格說來是複數,但要接單數動詞,就像 agenda 一樣——「no one ever uses 'agendum' or 'datum'」(沒有人在用 agendum 或 datum)。美聯社(AP)的手冊則兩種都收:把資料當成一整份時用單數(The data is sound),當成一筆一筆時用複數。IEEE 的期刊編輯規範則規定一律用複數。
三份權威手冊,三種答案。這就是「正在變的用法」的樣子:沒有人錯,只是還沒吵完。
回到 just now:真正的文法規則長什麼樣子?
說了這麼多「不是規則的規則」,回頭看開頭那一題。
just now 那條規則屬於真文法。它背後的原則是:英文的動詞時態要跟句子裡的時間詞配合。an hour ago、yesterday、last year 這種指向過去某個時間點的詞,配過去式;since 2020、for ten years 這種從過去延伸到現在的詞,配現在完成式。句尾的 just now 指的是「剛才那個時間點」,所以通常配過去式。母語者不需要背這條規則——違反它,他們會直接覺得「怪」。
不過就算是真文法,課本的版本也常常是簡化過的。Swan 同一節還寫了另一件事:just(剛剛)在英式英文裡,過去式和現在完成式都可以,要報告一件新消息時偏好現在完成式(I've just had a brilliant idea.);在美式英文裡,任何情況下用過去式都很正常(I just had a brilliant idea.、He just went out.)。課本教的「just 要配現在完成式」,其實是英式英文的偏好。
多益到底考哪一種?
就我們查得到的範圍:考的是真文法,不是這六條規則。
我們數了單手刷990 題庫裡全部 1,216 題 Part 5:考動詞形態的有 171 題,其中 44 題的句子裡有明確的時間詞——since it was launched two years ago、by the time the trucks arrive、at the start of next quarter——它們就是判斷時態的線索。這正是 just now 那條規則的家族。
至於前面那六條?範例試題 Part 5 的五題,考的是詞性、代名詞、連接詞和單字,沒有一題考它們。我們的題庫也一樣:Part 5 沒有任何一題要你在 fewer 和 less 之間選,也沒有任何一題的答案取決於介系詞能不能放在句尾。
所以實用的建議是:
- 考試時:不要因為一個句子「用介系詞結尾」或「用 And 開頭」就覺得它是錯的。範例試題自己就這樣寫。
- 聽力時:they 可能是一家公司。
- 寫正式 email 時:fewer 照規則用,不會吃虧;其他幾條,選讀起來最自然的寫法就好。
規則的規則,也有例外
這篇的分類是簡化過的,跟它批評的那些規則一樣。幾件事要說清楚:
- 「個人品味」不代表沒人在乎。 有些公司、期刊、考官仍然會照舊規則改稿。如果你在準備的考試有作文,評分標準又寫明了某條規則,照它寫最安全。
- Swan 說的是「通常」。 句尾 just now 配現在完成式不是絕對不可能,只是少見;這篇沒有說它「錯」,只說它不是一般人會寫的句子。
- 44 題是粗略的數字。 我們是用一份時間詞清單搜尋題目文字:清單沒列到的時間說法不會被算進去,而被算進去的題目,也不是每一題都只靠時間詞就能作答。
- 歷史考證有爭議的部分。 Dryden 為什麼討厭句尾介系詞,他自己沒有交代;「因為拉丁文」只是最常見的推測。
結語:發明規則的人,自己也做不到
Dryden 發明了「句子不能用介系詞結尾」,然後發現自己的文章裡也有,只好動手改自己的舊作。Lowth 寫下這條規則最公道的版本,寫的時候自己就把介系詞放在了子句結尾。fewer 那條鐵律,起點是 Baker 的一句「我覺得」。
課本裡的規則像腳踏車的輔助輪:剛起步時很有用,能讓你寫出不會出錯的句子。但英文母語作家早就拆掉輔助輪了。下次在多益題目裡看到 What does the man ask about?,不用懷疑——那不是錯誤,那是英文本來的樣子。

單手刷990 的「文法練習 → 時態 → 現在完成式」有五十關,just now 那一句就在其中;互動文法書第十六章〈現在完成式〉把這個時態從頭講一遍,每一節最後都有小測驗。同系列的〈連綴動詞是什麼?〉拆解了另一條背得太熟、反而用過頭的規則,〈英式英文和美式英文的單字差別〉整理了兩邊說法不同的單字,〈a 和 an 怎麼分?〉則是一條真文法:看的是發音,不是字母。